正经事。
军区大院,沈意棠和陆毓华在客厅陪陆老爷子听收音机;直到节目结束的时候,才回房休息。
今天家里已经彻底安静下来了,因为陆家的晚辈都回家了,不像除夕夜那晚,到处都是闹哄哄的。
现在家里就剩下沈意棠和陆毓华,他们住在二楼。
老爷子则住在楼下,除了照顾老爷子的家政阿姨,还有换班的警卫员。
沈意棠在现代就养成了天天晚上洗澡的习惯,所以到了七十年代,只要条件允许,沈意棠都会在晚上睡觉前洗澡。
一来干净,能洗去一天的疲惫。
二来是暖和,洗个热水澡,整个人舒舒服服的躺进被子里,别提多舒服了。
陆毓华知道妻子的习惯,也知道妻子爱干净。
所以只要他在家,就会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。
就连袜子也是一天换一双,晚上也会把白天穿的袜子,用专门洗袜子的肥皂,揉搓得干干净净。
好在家里这几天是烧了炕的,而且还有夹墙。
烧炕的热气会顺着夹墙窜到家里的每一处,所以家里也很暖和。
袜子靠着墙壁晾,第二天早上就会被烘干。
陆毓华回到房间的时候,沈意棠已经裹着被子躺好了。
她睡觉喜欢穿薄款的睡衣,这样没有束缚感。漆黑蓬松的头发,披散在枕头上,露出白净红润的精致脸庞来。
陆毓华随手关了灯,刚上床就伸手把妻子抱在了怀里。另一只手还扶着沈意棠的腰,手掌宽大,手指粗长有力。
沈意棠十分喜欢男人身上的这股力量,很多时候,也被其吸引。
大多数女人生来都是柔软温柔的,不像男人那样粗壮、坚实,浑身上下都充满了蓬勃的力量感。
陆毓华只感觉今晚的妻子格外的配合,身体细腻柔软,如同一株藤蔓似的紧紧攀附在他身上,无论他怎么用力,都不落分毫。
因为情绪和感触都太亲密和热情,陆毓华竟然放纵出了一身汗……
第二天一早,沈意棠醒过来的时候,大院里的高音喇叭正在放红歌。
她迷迷糊糊的揉了揉眼睛,下一秒,搭在她腰间的那只胳膊收紧,沈意棠被男人搂进了怀里趴着。
而且她也感觉到了不对劲,这都一晚上了,陆毓华竟然还留在里面?
感觉到陆毓华即将苏醒,身体越来越烫,存在感也越来越强。
沈意棠有些难受的动了动:“你怎么没完没了了?”
以前只在书里看过这种,没想到到了她自己身上,竟然也实现了?
这都一晚上了,咋还不知道累?而且也没滑出去?
耳边是陆毓华低低闷哼的声音,窗外则是越来越热闹的烟火气。
沈意棠最后满脸潮红的推开男人,陆毓华低头在她汗湿的脸上亲了亲:“我去打热水。”
今天沈国庆不在,二楼除了他们没别人。
但是陆毓华出门打热水的时候,还是穿戴整齐,连白衬衣的扣子都扣到了最后一颗。
看着冷峻严肃的男人,沈意棠餍足的眯了眯眼。
这男人平时总是这样冷漠凶戾,可是只有两人单独相处或者晚上的时候,沈意棠才知道这男人有多乱来和疯狂。
每次出了门,又总像什么都没发生似的,严肃禁欲的面对着沈意棠。
沈意棠用热水清洗擦身后,这才换上了衣服下楼。
这时候陆老爷子已经吃过早饭,去老干部活动中心,找人下棋去了。
他也从来不管沈意棠和陆毓华早上几点起来,反正每次沈意棠和男人下楼晚了,桌上都用保温桶装着热腾腾的早饭。
家政阿姨也不管他们啥时候吃完,只管干自己的活。
这种生活环境让沈意棠很放松,也很庆幸老爷子不是个古板严肃的大家长。
这么一想,她转头就看见男人严肃冷峻着一张脸,正坐在她对面吃早饭。
白衬衣被熨烫得整齐挺括,因为屋内暖和。
所以他连毛衣都没穿,就这么一件单薄的白衬衣穿在身上,偶尔还能瞧见白衬衣下起伏结实的胸膛肌肉。
沈意棠打眼一瞧,又想起今天早晨刚刚醒过来,就被男人抱在怀里,趴在那健硕的胸膛上……
从前,沈意棠总觉得男人冷峻严肃、稳健话少,以及在床上时的野蛮强悍。
如今再瞧着他的脸,却发现这男人竟然意外的英俊好看。
眉眼狭长,下颚线条清晰锋利,眼神虽然冷酷,但偶尔也会流露出一丝温柔。
“早饭不好吃?”陆毓华抬眸,利落的黑色短发,映衬着穿在他身上的白衬衣,让他看起来比平时更清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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