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和陆毓华现在都还年轻,不仅能活到未来。
到时候他们还能手牵着手去跳广场舞,拿着手机刷各种有趣的短视频呢。
这么一想,沈意棠也觉得日子越过越有盼头。
因为她会亲眼见证祖国从一穷二白,走向辉煌,成为全球强国。
这一切不是书上几笔带过的历史,而是她亲身经历,成为了历史本身。
当专心吃烤红薯的沈国庆,看姐姐姐夫开始拥抱的时候,他赶紧低头,拿手捂着眼睛往自己住的房间里跑。
因为跑得有点快,助听器都差点掉下来,很快?被他戴回了耳朵上。
“国庆,你别跑。我帮你把助听器再升级升级……”沈意棠见状就说:“免得你一跑,助听器就掉,你还要腾出手来捂耳朵。”
沈国庆被姐姐说的脸红,但是姐姐走过来给他弄助听器的时候。
他?扬起头,双眼孺慕地望着姐姐羞涩一笑。
小小年纪的沈国庆,长得是真好看。
眉清目秀,因为还没长开,所以有点雌雄莫辨的美。
也不知道常三德和林红叶两口子,是咋生出这么好看的沈国庆的?
沈意棠一边感叹,一边帮沈国庆弄助听器。
很快,助听器就被她弄好。
这次戴在耳朵上,无论怎么甩都不容易掉了。
正好这时陆毓华也从食堂打了饭菜回来,一家三口就洗了手,整整齐齐地坐在饭桌旁吃饭。
另一边,陆老爷子翻着墙上的日历,满脸笑容的说:“再过几天小棠和老四就要回来过春节了。”
“到时候家里弄个花菜炒腊肉,再弄个油条蒜苗炒五花肉……”陆老爷子一脸怀念的说:“当年我去小棠家做客,她父母就想办法给我凑了这俩肉菜。”
“小棠离家这么久,肯定也会想家。”陆老爷子眼角有些湿润。
京城的冬天是种不出绿叶菜的,当年小棠的父母,也是自己想办法弄了个简易的大棚,才能在奉天种出新鲜花菜的。
要么说,搞科研的脑子就是好用呢。
到了他这里,想弄到一颗新鲜花菜,那是想了无数种办法,最后才弄到一颗不太新鲜的。
为了能让沈意棠吃到花菜炒腊肉,陆老爷子只能想办法把花菜先过一遍开水,然后借了干休所的冰箱把花菜冻起来。
“爸,你也太偏心了。”姜美玲忍不住说,她前阵子从高处摔下来昏迷了一晚上,现在腰上还绑着护腰呢。
也没见老爷子给她这个儿媳妇儿,准备点她爱吃的。
老爷子扫她一眼:“出去。”
姜美玲瞬间低头,不敢说话。
陆老三却笑着说:“爸,美玲就是吃醋,你别跟她一般见识。”
“她有啥资格吃醋?要不是她搞出这些幺蛾子,小棠至于受委屈吗?”陆老爷子瞪着陆老三:“还有建华,现在建华知道小棠原本是他的娃娃亲,都去找老四闹了一回。”
“你们两口子闹出这么大的岔子,还有脸跑到我跟前吃小棠的醋?”陆老爷子简直越说越生气:“滚滚滚……都给我滚出去,今年春节你们也甭过来丢人现眼了。”
陆老三和姜美玲刚走进屋,就被赶了出去。
连带着两人带来的礼物,也都被丢了出去。
姜美玲气得不行。
陆老三低头去捡带来的礼品:“行了,知道老爷子不待见你,就别整天拈酸吃醋了。”
他挺无奈的:“还有建华那边,虽然现在事情被老四摆平了。但你儿子是真喜欢上那姑娘,保不准哪天?昏了头,要和他小叔抢。”
自己的儿子,陆老三很了解。
和他一样,都是个痴情种,喜欢上一个人,几十年就不会变。
他看了眼腰上还绑着护腰的姜美玲,?在心里叹气。
也终于明白,当初他要娶姜美玲进家门,父母说啥也不同意,想尽办法也要阻止他脑袋发昏的举动了。
到了他这里,他也尝到了为儿子操心却还被嫌烦的滋味了。
想起瘦了一大圈且变得忧郁的儿子,姜美玲也开始忧心忡忡起来了:“建华不会做这种混账事吧?”
……
另一边,沈凤琴拐了好几个弯,才从冯德坤嘴里知道,沈意棠嫁的男人,竟然是陆建华的小叔。
沈凤琴当时就震惊了,陆毓华,那个上辈子因为执行任务,被枪打中脑袋,变成了植物人的陆毓华?
想到这里,沈凤琴瞬间就得意起来。
这么一看,沈意棠也不咋的,好好的陆建华不选,竟然选了个注定当植物人的老公。
……
作者有话说:
抱歉,这两天大姨妈来了,又要带我妈去医院复查,所以更新比较少哈。明天应该能恢复日六了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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